关于《张家界市景区(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4-01

关于《张家界市景区(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源使用效益,加强和规范我市景区(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管理,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起草了《张家界市景区(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此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二、联系方式

单  位:张家界市财政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市政府大楼7楼

邮  编:427000

联系人:李泽环

联系电话:0744-8389019

电子邮箱:617831196 @qq.com


附件:《张家界市景区(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张家界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张家界市景区(点)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1)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