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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德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作者:null发布日期: 2015-06-09

名 称:关于刘德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德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张政人〔20153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德祥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际陆、李凌、彭发勇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免去吴扬琼、廖曙楚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邓剑、梁湘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章祥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邢川、叶正勇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马仲夏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亮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高志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周怀旗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杜方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李志益同志任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谢军山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维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田发臣同志任市人民政府经济信息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易法桥同志的市人民政府经济信息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远刚同志任市人民政府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钟高宏、覃文乐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勇同志任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张炜同志任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朝裕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彭峰吉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张百荣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王兆业、周芳、邓少斌、吴辉军、曾韦栋同志任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平同志任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梁冠珍、欧耀辉、王永卫同志任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调研员;

  佘高平同志任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副调研员;

  王育杰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谭辉武同志任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谢高菲同志任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郑文举同志任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廖世健同志的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职务;

  严晖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免去贾宏图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吴新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立新、薛绍祥、陈智勇、王宏权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胡国庆、王正华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调研员;

  孙泽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向远刚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宋明义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

  免去余四清同志的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屈辉同志的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职务;

  张新华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杨煜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朱萍同志任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李焕德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铁生同志任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免去胡强同志的市司法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定昂同志任张家界监狱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彭程同志的张家界监狱监狱长职务;

  徐翠娥同志任张家界监狱副监狱长;

  刘金山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建民同志任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力辉同志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旭鹏同志任市财政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谭本龙同志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龙帆同志任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谢雄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边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田海滨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刘守国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职务;

  全士琪同志任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免去其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职务;

  钟吉波同志任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免去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吴仁军同志任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免去其市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刘光田同志任市就业服务局局长;

  李雪清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胡家齐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岩玉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

  免去余卫东、董清富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职务;

  周宇同志任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喻灿斌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向才文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赵旭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雷鸣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主任;

  免去吴献军同志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主任职务;

  张炼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赵林同志任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李立同志的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流爱同志任市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市规划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树协同志任市规划管理局副调研员;

  陈辉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吕启霆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免去许劲松同志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职务;

  钟军民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邹明选、毛培新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皮运成同志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覃军同志任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免去邱先利同志的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职务;

  陈兴旺、张正麒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杜慎清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罗仁华、张银平、谷若本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于雅维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农科教办公室主任职务;

  熊玉双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总农艺师;

  陈志勇、任民祥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调研员;

  胡兴春、刘新家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副调研员;

  钟家权同志任市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

  冯建华同志任市农科教办公室主任;

  王朝群同志任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

  刘圣同志任市水利局调研员,免去其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黎开业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周金升同志任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张家界灌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协周同志任张家界灌区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黎盛法同志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英雄同志任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免去陈明友同志的市水利局副调研员职务;

  李发声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尹志坚同志任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林业局副调研员职务;

  谭国荣同志任市林业局调研员,免去其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本福同志任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蒋高翔、钟文平、叶晓明、彭齐太、谢贵湘同志任市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胡长春、彭小明同志任市商务和粮食局调研员;

  李伟雄同志任市商务和粮食局副调研员;

  熊四清同志任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向红、曾昭湘、邓民、严军同志任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副局长;

  李慈忠同志任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钟毅同志任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总工程师;

  马富华、李猛、秦庸源、韦艺同志任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调研员;

  钟丽、汪燕勤、屈云海同志任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副调研员;

  侯春艳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淑萍、钟美云、刘祥斌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张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向辉标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卫生监督所副调研员职务;

  王卫平、万红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

  卜新华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程家凤、闫光明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向晓燕同志任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林麒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金梅同志任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立同志任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张潇岳、吴海、熊广员同志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亚西、杨素琴同志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

  向爱群、邹箭、聂锐、周斌武、胡绍满同志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

  彭波、罗兴林、鲁礼安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陈铭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李时令、郑平、赵祚球、王晓华、张宏春、罗兴芝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张子武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毛祖保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张家界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陈莉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张家武、郝贤志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焕友同志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朝晖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和荣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聂严春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市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

  邹湘木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政洪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政府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军辉、李景尧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杜娟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陈琛同志任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专职),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蔡和忠同志任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专职)

  郭铁军同志任市移民开发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胜满同志的市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卢良武同志任市移民开发局副调研员;

  免去袁宏卫同志的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马忠全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陈功进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调研员;

  谭建国、周晓军同志任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张家界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德平同志的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张家界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农业局、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体育局、市煤炭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旅游局、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财政国库管理局、市人民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湖南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张家界市管理处等由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免的市管干部的行政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因职数取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总工程师、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市公路管理局总工程师、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市规划管理局总工程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市房地产管理局总工程师等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因机构改革,市农村能源办主任、市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主任等高配副处级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因机构降格,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因机构升格,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高配副处级)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因机构下放,原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任命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因机构下放,原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任命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请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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