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办公室发布日期: 2015-04-10
名 称:张家界市财政局2015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领导下,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加快实施“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战略和“
二、收支目标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为45.34亿元,比2014年增长10%。其中:地方收入预期目标为31.45亿元,上划中央收入预期目标为9.6亿元,上划省级收入预期目标为4.2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5.72亿元,比2014年增长10%。其中:地方收入预期目标为11.86亿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期目标为115.72亿元,比2014年增长8.34%。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期目标为22.80亿元,比2014年增长8.50%。
三、工作重点
(一)创新支持发展新思路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安排和调度资金,大力支持国省投资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城市“两带两区”及农业、工业、民生、环保等项目建设。
加大立项争资力度。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汇报衔接工作,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快对接国家、省里正在编制的“十三五”规划、长江经济带相关规划以及正在实施的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规划等国家发展战略,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级规划。重点针对财力性转移支付、生态转移支付、第三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转移支付投入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来。
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认真落实工业产业提质升级“135”和农业产业发展“523”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各项专项引导资金的扶持作用,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发展园区经济,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将扶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工业园区倾斜。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依托创新驱动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
大力支持政府投融资。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重要产业投资和运营,重点支持PPP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对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张家界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土地储备中心等融资平台公司给予一定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落实财税改革新举措
推进收入管理改革。严格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范围,做好消费税、煤炭资源税费改革等工作。科学安排调度,不断提高收入分析和征管水平。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深入挖掘非税增收潜力,落实和巩固“三清”工作成果,确保非税收入合理增长。完善收入考核体系,提高对收入质量的考核比重,着力推进收入增幅、运行质量和结构效益协调同步提升。
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四本预算编制规程,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继续推动预决算公开,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务卡结算比例,探索强化财政支付职能的办法和途径。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稳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推进绩效管理改革。继续探索建立以绩效目标和结果为导向,以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公开为手段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扩大绩效管理范围,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奖惩机制,将资金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逐步取消绩效不佳、绩效下降的专项资金安排。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着重抓好试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招投标、承接对象评估和监督评估等制度,在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养老服务、环境监测、新建公路养护、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益电影、财政投资评审、环卫市场化保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领域先行试点并稳步推进。
清理规范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对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对违反规定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确需保留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审定的处理意见执行。坚决落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近年来下发的有关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文件精神,加强收费项目年检年审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缴费负担。
(三)贯彻民生工作新要求
支持“三农”发展。规范惠农补贴发放,严格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和公示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业产业提质升级“523”行动计划,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城市创建,支持农村应急水源和农田水利建设,扶持具有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支持扶贫攻坚“四基工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机制。支持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和农民减负工作,切实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提标政策,继续落实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及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足额安排学前教育直至高中教育各类资助政策所需配套资金,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启动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继续支持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工程。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文艺精品创新。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深入开展科技富民强县和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科技助力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继续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保障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及独生子女保健费等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投入,落实城乡居民低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等财政补助提标政策。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就业。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面,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模式,建立政府、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的可持续机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资金筹措力度。
全力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集中力量,安排资金并及时下达,全力完成市级在职中小学教师体检、农贸市场改造、0-8岁残疾儿童救助、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扶助贫困计生家庭等各项为民办实事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主动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落实配套资金,努力为省级为民办实事各项任务提供财力保障。
(四)适应财政管理新取向
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2015年要对各债务单位本年度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进行审核,实现对债务收支的全过程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定期通报政府性债务的风险状况,强化债务风险控制。加快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坚决制止非法集资、违规担保和以BT形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拓宽投资评审的业务范围,逐步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建立投资评审初审、复审、审定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防范风险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加快政府采购转型,推动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强化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精简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履约验收和绩效评价措施。
推进财政监督转型。前移监督关口,注重源头监管与全程监控相结合、预警防治和处理处罚相结合,把财政监督嵌入财政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面构建预算编制同步监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和监督成果综合运用长效机制,形成财政监督对财政运行的约束和制衡。
加强对各预算单位财务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对各预算单位在推进财政改革措施、建立和执行财务制度及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实行综合排名、定期通报、限期整改、限期达标。对各预算单位《张家界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开展检查,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张家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加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力度,推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车改革方案,把握时间节点,牵头或参与全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强化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包括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等风险管理办法,以及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实施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预防岗位风险。加强授权控制,明确授权主体、范围与权限。将内控制度嵌入业务流程,对财政业务运行流程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价和优化,实现指标流、资金流、业务流的流程统一,形成顺向相互支撑、有效制衡,逆向真实反馈、有效监督的完整体系。
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全面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预算周转金,摸清存量资金规模、结构、结存状态、变动情况及沉淀成因,通过清理达到统筹财力、盘活存量的目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审批、拨付和监督程序,采取跨预算、跨级次、跨部门、跨年度的办法整合资金,充分发挥各类重大专项资金尤其是产业发展资金的集聚优势。继续开展中小专项资金清理甄别,切实增强专项资金投入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提升机关管理新水平
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财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扩大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好“四走四问四解”、 “抓‘五联’解难题”等活动,确保取得实效。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塑造财政部门良好形象。强化正风肃纪,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违反相关制度的人和事,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切实强化制度建设,扎实推进财政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把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政治生命“两个安全”。
加强学习培训。紧紧围绕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税体制改革主要内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认真组织集中学习,鼓励倡导自学,自觉养成在工作中深入学习,在学习中改进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加大督查督办及日常考核。进一步健全机关内部督查督办制度,将督查重点放在市委全会、市政府全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局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上来,将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并作为科室(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日常考核办法,加大日常考核力度。
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结合中心组学习,开展“中心组法制讲座”、干部“六五”普法培训及“财政宣传月”活动,举办“法制电视访谈”,组织 “12.4”法制宣传和公务员普法考试,落实普法责任,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继续拓展财政系统“应用支撑大平台”在财政业务领域的覆盖面,全面加强网络与安全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着力提升财政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
加强群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机关工青妇组织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积极发挥工青妇组织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投身财政工作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制定《文明单位创建方案》,强化机关管理,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力争再次将我局创建为文明单位。
做好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拟定“三定”方案,积极做好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工作,稳定干部队伍思想情绪,确保局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扎实开展扶贫帮困工作。把农村建设扶贫和社区党建联点扶建工作列入局机关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完成农村建设扶贫和社区党建联点扶建工作任务。
做好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管理。健全机关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管理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着力创建平安和谐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