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张家界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15-12-30
名 称:2015年张家界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5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中心精心指导下,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促进依法理财廉洁行政,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提上重要日程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吕毅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部分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为切实加大我局政务工作力度,按照《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今年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务会议议题和局长办公会议,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直单位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明电[2015]16号)文件精神,我局全面梳理了市财政局行政职权,并参照湖州市财政局和湖南省财政厅模板,形成了《张家界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张家界市财政局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财政厅下放我市财政部门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清单》。经市审改办最终确认的市财政局权力共45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6项;经市法制办审定的部门职责14项、事中事后监管具体制度12项,并及时进行了公开。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及信息的公开。一是今年4月份,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取消了我局两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是“市直单位账户设立审批”和“排污费减免缓交审批”,目前我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项,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下放1项,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按照《张家界市财政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对市本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完善和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从报名到审核、申领都在网上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只需在网上申报审核后就可以进行调转,从而方便了会计人员,使会计管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大力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对“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期限压缩三分之一,从法定期限30天压缩至20天。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核发考试合格会计从业资格证465件,办理中级资格证20件,初级资格证187件。市本级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外省调入180件、省内调入192件,调出省外209件,信息变更148件,身份证及姓名修改75件,遗失补证18件,毁损换证14件。
三、推进财政资金等信息的公开。一是今年在政府公众网陆续公开了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市本级2015年专项资金安排预算,还按要求公开了市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
情况、张家界市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张家界市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二是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市财政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17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三是在门户网站上通过设置各种板块,加大了会计考试、政府采购、农业综合开发、国库支付、非税收入、财政行政处罚等信息披露力度。
四、进一步规范财政中心窗口建设。一是认真做好财政窗口工作。通过强化服务意识,搞好规范服务,树立财政窗口良好形象。据统计,今年财政窗口共清理报建规费项目5个,办结5个,征缴入库规费3200万元,接待来人来访300多人次。二是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截止10月底,我局共受理市直12个单位申报18个短期培训班,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办结完毕,办结率100%。
五、政务公开成效显著
一是规范权力,强化监督。通过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编制内容详细、职责分明的权力目录,绘制了运行清晰、程序严谨的流程图。还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了具体改进措施,确定办事期限,提升了机关效能。
二是依法征收,非税收入征管规范有序。主要做法:坚持统一管理,规范征收职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归口管理,单位依法征收,严格按《条例》办事,明确了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征收行为。坚持源头控收,规范票据管理。坚持统筹安排,规范资金管理。坚持严格执法,规范监督管理。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夯实政府采购基础。今年以来,通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严格程序,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范围和采购规模逐步扩大,由当初单一的货物采购扩展到小型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由财政性资金逐步扩展到自筹资金,采购名目已达数百种,采购面已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截止今年11月底市本级预算采购金额6.3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达5.99亿元,节约财政性资金3400万元,节约率5.37%。
六、严格考核,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我局按照《张家界市财政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考核,促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日